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研究决定,举行第九次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考点在图书馆二层期刊阅览室,请参考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带好答题用笔。
(二)《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有关内容。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内容。
(四)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有关内容。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委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试卷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总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交到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阅卷并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