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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13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冀组字〔2018〕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更加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二、具体任务

(一)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教师是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持党的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骨干,担负着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不断将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是新时代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一项战略性举措。近年来,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加入了党组织,较好地发挥了党员教师在政治引领和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带动作用。从全校党员队伍的整体构成来看,发展青年教师党员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党组织对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的教育和引导力度不够、工作不够主动,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增强新形势下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1.深入了解,及早选苗。各党总支、支部要经常对青年教师思想、工作状况进行摸底,尤其对党外的青年骨干教师,要通过平时考察、个别谈心、召开恳谈会、组织他们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等,及早发现和掌握一批培养苗子,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激发他们加入党组织的热情,并填写《非中共党员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2.把握时机,重点培养。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每年定期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进步情况进行摸底,鼓励他们在业务上充分发挥作用,政治上积极进步;要认真考察青年骨干教师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对重大政治问题的态度、立场,有计划地安排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学校党校和分党校举办的文件解读、时事分析、党性教育等专题讲座、培训班的学习,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育,并填写《骨干教师被列为培养对象的发展计划统计表》(见附件2)。

3.落实责任,具体指导。建立校、二级学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制度。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沟通联系本院的校级领导,联系1-2名本院青年教师;二级学院领导和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和教工支部具体安排。二级学院党总支填写《校、二级学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登记表》(见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校领导、二级学院领导和党员学科带头人每季度与所联系的青年教师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对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引导青年教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解决青年教师的思想认识问题,鼓励那些学历高、基础好、干劲足的青年骨干教师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要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保证名额,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青年教师入党工作责任制,教工党支部书记是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培养、发展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党工作作为党建述职重要内容。

4.严格程序,及时发展。青年教师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入党所需的条件和程序。青年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由教工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教工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由培养联系人定期找他们谈话,考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加快培养教育。党支部要及时将条件成熟的青年教师列为发展对象,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相关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的有关步骤、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二)进一步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

1.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积极进取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推荐优秀团员大学生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力量,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优,各团组织要重视对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考察。

2.多渠道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是搞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基础,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总支要重视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学习有关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素质,尤其对重点发展对象要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3.严格发展大学生党员程序,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总支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把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二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发展程序,严格遵守《细则》,不能简化,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三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必须严肃纪律,加入党组织是一个人政治生命的起点,绝不能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简单化,更不准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

4.要充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抵制民族分裂;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有利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有利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的思想引导,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政治理论教育,积极主动地做好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党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

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工作,每年对发展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各党总支、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增强工作计划性

各党总支、支部要科学制定和实施党员发展计划,特别是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完善在教师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做到定人、定期、定向培养,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要把培养、发展学生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细抓实。

(三)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学校党委将定期听取各党总支、支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汇报,抓好统筹协调,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非中共党员中教师情况统计表

2.骨干教师被列为培养对象的发展计划统计表

3.校、二级学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青年教师登记表

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