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督导方案》的通知》(保学组办〔2016院党字〔2016)有关要求,拟于近日起对学院各党总支、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第一轮巡回督导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6号〕1号)和学院党委《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这次督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督导内容包括:
1、学习教育启动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等情况,特别是组织动员情况。
2、专题学习讨论情况。主要包括,督导单位制定学习计划、中层干部和普通党员开展个人学习、参加集中学习讨论情况。
3、党员作贡献情况。主要包括,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以及利用活动日、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志愿服务等情况。
4、查找和解决问题情况。主要包括:(1)全体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查找问题情况。(2)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聚焦“八破八立”解放思想情况。(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4)涣散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整顿情况。
5、责任落实情况。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各巡回督导组要及时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总结做法,分析问题,提出建议。6月15日前,报市委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和督导联络组。
2、市委巡回督导组接受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领导和指导,在做好集中督导的同时,要加强对督导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指导,随时掌握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明确专门人员与巡回督导组保持联系,及时报送“两学一做”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简报、文件等资料。
3、各巡回督导组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地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