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违规取酬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接市委组织部通知,需对学院中层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人员范围:学院任现职全体中层干部、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辞去公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中层领导干部。
请各党总支、支部将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后,于明天上午10:00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如没有此类情况,也要写上“无”上报。
附件:《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有关情况统计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1